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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10.冰箱內未置放留檢以外之雜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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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一、學校午餐行政
  • 二、學校午餐管理
    • 1.每日抽核供應廠商送達午餐至校時間及保溫車體維護
    • 2.建立廠商午餐送達至校驗收制度並確保膳食運送衛生安全
    • 3.確實公布食譜及執行留檢制度
      • 3-1.每日公布食譜
      • 3-2.每日食譜及食材上傳「桃園市學校午餐食材登錄平台」
      • 3-3.留檢食物應於送達學校現場取樣
      • 3-4.留檢份量應達1人份(約300克)
      • 3-5.留檢時間確實達48小時
      • 3-6.留檢食物確實標示日期並紀錄
      • 3-7.設置留檢專用冰箱
      • 3-8.冰箱內置溫度計
      • 3-9.檢視冰箱溫度符合攝氏0~7度規定
      • 3-10.冰箱內未置放留檢以外之雜物
    • 4.廚餘桶及周遭環境整潔並有具體處理措施
    • 5.查核供應廠商之食材CAS標章、溫體豬之屠宰證明等
    • 6.學校午餐網頁
  • 三、學校午餐教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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